关于开展2017年度归档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8年01月19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  

校内各单位:

档案真实地记录学校发展历程,保存学校历史记忆,服务学校中心工作,是学校的宝贵财富。为确保学校档案及时、完整归档,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档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校档案室将开展2017年度学校综合档案归档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1、凡本单位在2013年、2014年和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能反映本单位工作和活动的,具有一定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注:其余年份未移交或未完全移交档案的部门请尽快联系档案室完成移交。)

2、各单位文件材料归档的具体范围参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各部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二、归档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立卷归档工作,档案工作负责人要安排、督促本单位兼职档案员将应归档的各种材料收集齐全,整理后及时归档。

2、归档的材料应提供原件,凡不符合整理规范文件材料,须按要求进行整改后向档案室移交,移送的文件材料要求字迹清楚、用纸规范。

3、学校办公室盖章印发的红头文件(函件),由学校办公室统一收集归档;其他单位盖章印发的重要文件(函件)由各单位收集归档。

三、归档方式

办理移交时,须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归档文件目录》(或《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案卷目录及卷内文件目录》)和《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档案移交清单》(见附件);同时,请提前发送电子版给档案室工作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

四、归档时间

详见《校内各单位2017年度档案移交工作安排表》。

五、联系方式

各单位在归档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或疑问,请联系档案室。

(联系人:胡颀;联系电话6126759)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归档文件目录

    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案卷目录及卷内文件目录

    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档案移交清单

    4.校内各单位2017年度档案移交工作安排表


学校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