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6年全校档案工作会议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8年01月17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  

校内各单位:

教育部、国家档案局第27号令《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高等学校实行档案材料形成单位、课题组立卷的归档制度,学校各部门文件材料应于次学年6月底前归档。为了做好2016年归档工作,推进学校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迎接建校15周年,兹定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2016年全校档案工作会议(会期一天),请各单位档案工作负责人及兼职档案人员做好工作安排,准时参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日程

(一)4月21日,上午10:00—11:30, 校本部档案馆杨桂明馆长关于档案知识的专题讲座(参会人员:各单位档案工作负责人、兼职档案员);

(二)4月21日,下午15:00—17:00, 档案业务培训及近期档案工作安排

(参会人员:各单位兼职档案员)。

二、会议地点

国际交流中心二楼第三会议室。

三、会议要求

请各单位于4月19日(周二)中午下班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档案室朱倩老师(联系电话:6126738)。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6年4月15日